消防處早前以「任何仁」宣傳急救引起熱議,但市民有知識亦未必敢做。有團體分別引述以往研究,指出香港僅16%心臟停頓患者獲旁人施救,原因之一是救人者可能反被索償,建議政府仿效外國立例,免除急救者法律責任,並考慮將急救知識納入學校課程。
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會長引述過往港大普查,發現2012至2013年5,100個醫院外心臟停頓的個案中,只有16.6%患者獲旁觀者施行心肺復蘇法,當中更只有2.3%患者能被救活出院;而根據聖約翰救傷會2010年的調查,即將參與急救課程的學生中,僅38%願為陌生人急救。
市民可能因缺乏訓練,以及害怕法律風險對急救遲疑,建議政府可以仿效外國訂立《好撒瑪利亞人法》。有執業大律則指,該法詳細條文各地不同,但大意為只要拯救行動是出於助人之心,施行急救者應可免除法律責任,避免被患者或其家人索償。香港心肺復蘇委員會希望立法可以減輕急救者心理負擔,同時着力加強急救教育,期望急救知識未來可以納入學校課程。
*************專業骨科醫生雷同德醫生回應*****************
好撒瑪利亞人法
「好撒瑪利亞人法」,在中國稱為「好人法」。講到撒瑪利亞人,香港人的第—個印象就是防止自殺會。又如何「好人」?是否又是防止自殺?兩者,都需要由源頭說起。
好撒瑪利亞人,出自聖經的路加福音。為了原汁原味,玆將一段經文錄出,以饗讀者。是耶穌答問題「誰是我的鄰舍呢」時所說的的故事。「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路加單福音十章29-37節。
耶路撒冷是個山城,而耶利哥是在世界最低的死海附近的。是一條一直下山1400公尺,24公里的路。當時盜賊眾多。撒瑪利亞人,是混雜而不純正的猶太人,與當年的猶太人彼此鄙視敵對,不相往來。祭司是聖品人—工作是獻祭,沾染了可能死去的撒瑪利亞人,會影響他的潔淨和工作。利未人是祭司的助手,也不方便。但路過的撒瑪利亞人,卻有愛心和憐憫,出錢山力出時間,不怕麻煩和隔膜,來幫助路邊垂死的人。所以被譽為好撒瑪利亞人。故焦點不在自殺的幫助,而在於路邊有受傷,垂死的人,見義勇為,慈心,照應,憐憫和愛鄰居。
今天路邊受傷或垂死的人,通常有三大類。第一類是跌傷,意外,引致簡單斷手腳,或流血的。普通的急救,包扎止血就夠了。第二類是嚴重骨折,脊椎受傷或大量內部出血的;需要特殊醫療處理。第三是昏迷的,可能心臟病,中風,血糖低等。除了找出原因和對症下藥之外,路過的人可以救命的,主要就是維持呼吸暢順;除去痰,嘔吐物,以防呼吸受阻。第二就是維持心臟跳動,讓血液進入腦部,防止腦缺氧。前者通常是讓病人側臥,以免舌頭塞住呼吸,並清理口腔內的廢物。後者是用心外施壓,希望停了的心會再跳起來。
因為香港最近推行CPR心肺復甦,許多人都學過,有機會就想應用一下。並且有「任何仁」的勸勉,更讓人躍躍欲試。不過,心肺復甦並不是萬無一失的。例如,有時是錯用了,診斷問題不確。有時太大力的操作,會折斷了肋骨或胸骨等。如果救援者是普通人,出事後告無可告。但若有「仁醫」出手,而有醫學併發症出現,則「仁醫」有可能惹禍上身。因為好心未必一定有好結果,所以就需要「明哲保身」了。難怪有些醫生,在飛機上不敢自告奮勇而出手,因為在不知詳細情形,又沒有適當設施,或自己沒有適當訓練之下(如病理學醫生不會接生,骨科醫生不會救腎衰竭等) ,貿然出手,是危險的。再加上偶有見之的「踫瓷黨」勒索,「彭宇案」(且無論誰是誰非,可能是途人相助而惹禍 ) 等,就更令人覺得好人難做。
此時,若有了「好撒瑪利亞人法」或「好人法」,讓旁人自覺性,因動了慈心,因為愛鄰舍,有憐憫,有願意助人的動機,就算是出了併發症,意外等,也可免去刑責;就可以放心助人了。願意作「仁醫」,或「任何仁」的,也可以因沒有心理負擔而按良心行事,社會更多愛和憐憫的心和行動,始終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