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長者綜援門檻續捱轟

社會福利署早前宣布,由下月1日起,將申領長者綜援的最低年齡規定,由60歲上調至65歲,事件引起社會爭議。社協指,政府做法違反《基本法》,今聯同一名59歲零8個月的長者,到法援署申請法援,就事件提請司法覆核,期望保留長者於60歲可申領「長者綜援」。

林正財:煞停與否待政府研究
今次改動年齡規定,激起不少社會反對,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林正財昨出席城市論壇後,被問到政府應否考慮延遲推行政策時指,政府並非鐵板一塊,相信會考慮社會上眾多的討論,但是否煞停政策,則有待政府研究。

他又指,政府推行有關政策的基礎合理,期望能夠將退休年齡由60歲延後至65歲,但強調政策目標並非強迫60至64歲人士工作,而社會亦要解決職場年齡歧視的問題。他補充指,社署因應改動,或會優化措施,向沒有工作能力或身體狀況不適合工作的長者,提供其他補貼補回差額。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則批評,政府未有研究60至64歲貧窮長者的特徵,是否能支撐到現在的工作環境,又指很多從事體力勞動工作的人士,年老後身體或「退化得好緊要」。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成員歐陽達初認為,政府收緊領取長者綜援資格,實為刻薄長者,逼使60至64歲長者就業。

資料來源:https://www.am730.com.hk/news/調高長者綜援門檻

****** 周永新教授 回應 ******

政府將申領長者綜援最低年齡規定由60歲上調至65歲,是否變相強迫60至64歲人士繼續工作?

相信香港政府推行計劃的原意是因為香港人的壽命越來越長,人口老化情況嚴重,猶如海嘯般湧至。其實早在上屆政府的最後施政報告中已提出此議題,政策導向大致上獲個人及政黨認同。然而今屆政府在執行時未有周詳考慮,在未配合各方面需要及準備就急於推出,以致社會反對聲音甚大。

根據統計,現時60-64歲人士有47%仍會繼續工作,但因種種原因,例如:健康、體力問題等,使他們不容易找到工作,而大部分兼職工作也只適合較年輕人士。因此,在沒辦法找到工作的情況下,才申領綜援。

政府在推行政策時,沒有體諒達到60歲而需要申請綜援人士的真實需要。他們是因為有特殊困難才申請綜援,然而政府期望透過減少援助金額(大約1,000元)迫使他們繼續工作,這是本末倒置。若他們有能力找到工作,為何還要申請綜援呢?

在執行政策時,應給予充分時間部署,先讓市民明白及接受退休年齡由60調高至65歲;同時亦應提供適切措施協助60-64歲人士就業。

政策目的是否想減低社會保障支出?

根據統計,現時每年申領長者綜援人數只有大約5,000人(60-64歲申領綜援總數大約25,000人),若每人減少1,000元,全年可減少支出不會太多。因此,政府應該不是為節省社會保障開支。因為政府執行政策不善,以致令人感覺是為了節省金錢及強迫60-64歲人士繼續工作。

將退休年齡由60歲延後至65歲,對社會整體來說是好是壞?

個人同意推遲退休年齡。現今各國也趨向提高退休年齡至65歲,甚至有些國家是67-68歲退休,但這些國家都有較完善的退休保障。香港若要推遲退休年齡,應同時增強退休保障,例如:強積金供款至65歲,僱主須為繼續工作的僱員供款,以致僱員在退休後可領取更多強積金;政府可鼓勵僱主提供更多兼職予60歲以上人士;提供培訓及津貼等等。

為解決公眾人士對新政策之不滿,政府宣佈為60至64歲健全申領綜援人士發放1,060元就業支援補助金,是否奏效?

在政黨催促下,政府急促宣佈新增就業支援補助金,給予60-64歲工作人士。這方案在更急促下決定,帶來了更多問題及矛盾,例如:工作與否也可領取補助金、變相令領取就業補助金人士承受負面標籤,被人認為取了就業補助金而不工作人士是懶惰。其實現時60-64歲領取綜援人士已有其他補助金,例如:社區生活補助金、牙科等等。日後若政黨繼續要求政府增加更多補助,而政府迫於形勢順應要求,那便會有更多補助金,變相回復以前津貼金額,倒不如現時暫緩新政策,待準備更好時才推出。

總括來說,從推出這政策及最近三隧分流、派發4,000元事件等等,反映政府沒有經詳細考慮便推出措施。一旦政黨議員不支持,便撤回方案或臨時推出補救方案。政府應作出檢討,凡推出政策都不可只根據數字或政黨是否支持,實際應考慮市民福祉為最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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