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一名7旬婦人與其患病的中年女兒,昨同被發現由新都城一單位高處墮下身亡,警方調查後暫列作「自殺協定」案,現正跟進調查。有社工指出,年長照顧者會面對較大身心壓力,籲應多關心個人情緒,如遇問題應尋求專業協助。
資料來源: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e/2648764/
*** 陳華發醫生回應 ***
2020年5月21日報章報導:一名71歲姓蘇婦人與其患長期病的41歲幼女,在5月20日從將軍澳新都城一單位墮下身亡,警方暫列作「自殺協定」案 。
這是一宗不幸的事件。 「自殺協定」是指二人或多於二人所作的共同協議,其目的為造成所有訂立協議的人的死亡,不論協議內容是否由訂立協議的人各自結束自己的生命。
蘇婦生前經營毛冷舖,與丈夫及幼女住在私人屋苑。相信經濟條件應該可以。 所以事件應該與經濟困難關係不大。
蘇婦要長期照顧患病的女兒。可能在目前新冠肺炎防疫措施下,大部分的康復服務及幫助都被迫暫停;令兩位當事人相處的時間增加了,照顧壓力也隨著增加,引致憂鬱反應,而出此下策。
事發時間是上午約九時。蘇婦的丈夫正在外踩單車。似乎丈夫並不知道兩人有自殺念頭或計劃。蘇婦還有另外兩名女兒,她們在事前有沒有察覺什麼呢?研究顯示,有超過一半自殺的人在事前一個月看過醫生,所以醫生在防止自殺方面,與自殺者的家人及親友都有一個重要角色。
相信蘇婦及幼女在事前應該有或多或少的先兆,而且時間應該有多天甚至多星期,但家人或親友們似乎察覺不到。先兆可包括情緒不穩、不開心、哭泣、茶飯不思、睡眠困擾、身體多了不舒服;甚至提及前路茫茫、生無可戀、看不到將來等念頭。如果家人或親友知道或察覺到當事人有困擾,應該盡量鼓勵他們講出問題,疏導他們的情緒。如果沒有進展,應該建議及鼓勵他們尋求專業人士協助。 雖然蘇婦及幼女沒有寫下遺書,但任何人如果知道他們有強烈的自殺念頭,應該立即打999,或送他們到醫院接受評估及治療,防止悲劇發生。要知道,情緒問題大部分是可以治療及康復的。
蘇婦是71歲的老人。 在香港,老人自殺問題多年來都高踞難下、位列世界前列!超過一半都與憂鬱病有關。醫院管理局約20年前已開始老年精神科速治診所服務,可快速(通常七個工作天內)接觸當事人或照顧者作評估及治療。於防止香港老人自殺方面作出貢獻。有關資料可參閱醫館局網頁。
望公眾及專業人士對老人自殺(或任何年齡層的自殺)問題,都可以保持警覺、關注及重視,一齊合作努力減低香港的自殺率!
陳華發醫生
精神科專科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