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日持久難民綜合症

難民因為各種原因而必須置身在原籍國領域之外,不願或不能返回原籍國或受該國保護。近年引發難民潮的主要元兇是連綿不絕的戰爭(兩國開戰或本國內戰)。根據聯合國難民署(UNHCR)的報告指出,全世界目前須要關懷的難民超過一億人,分布在各大洲。一般來說,接收難民的國家會安排難民居住在本國的難民營及其他集中收留的地方;然後根據其個人或家庭的特殊狀況,再分配到國內其他地方或家庭。經過一段時間,待其祖國的環境改善後,他們便可以返回家鄉。可惜有不少難民已停留在異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不能回鄉,又未能入籍接收地。因此,他們的基本經濟、社會及心理需要長期得不到滿足,因而產生社會心理上各種問題,稱為「曠日持久難民綜合症」(Protracted Refugee Syndrome)。

聯合國難民署執行委員會的報告顯示,此等長期難民似乎生活在一個靜止的狀態當中,耗費了生命。雖然他們接收到援助,但是不能享受當地社會各種公民權利。他們沒有收入及資產,沒有權力或發聲權利,並且容易受到不利事件打擊。假若他們的祖國政治紛爭沒完沒了,他們便會滯留外國並延長倚賴外間援助時間,甚至浪費接待國及其他捐贈者的資源。因此,他們在精神及心理上很容易出現困難,甚至產生精神障礙。由於資源有限,贊助隨時間減少,難民情況不單不能解決,而且越來越差,產生很多管理上的問題。曾經在難民營中出現幫派之爭及暴力傷人事件。除此之外,長期照顧難民直接或間接帶給接收國家相當沉重的社會及經濟負擔,引起當地民眾出現「反難民」運動,甚至迫使其政府遣返難民,或將部分難民轉移到其他更貧困的殖民地或國家居住。

聖經中的以色列人也是曾經寄居在埃及的經濟難民。因此,摩西帶領他們出埃及後,教導他們:「不可壓迫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9節)「如果有外人在你們的地方,與你們一起寄居,你們不可欺負他。與你們一起寄居的外人,要看他像你們中間的本地人一樣;你要愛他好像愛自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曾作過寄居的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第十九章33至34節)

麥基恩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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