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中對平民的暴行

在戰爭中,無論是被攻佔的地區或受保護的地方,當地無辜及無助的居民很多時受到不合理的對待,包括暴力行為。理論上,士兵出現是要保護當地居民的安全及維持社會秩序,避免罪案發生。為何這些部隊會作出傷害平民的事呢?

有些研究認為,出現針對平民的暴力行為有以下因素:

一、顯示權力:即是以暴力對付民眾,顯示出自己有權操控他們的生命。

二、殺一儆百的戰爭策略:以暴力手段令其屈服及順從,不作反抗。

三、報復自己所受的傷害:藉著暴力發洩自己的憤怒及對戰爭的不安情緒。

四、軍隊中的群體壓力:在嚴峻的軍事行動中,士兵會不期然隨從同伴的暴力行為,或者絕對服從上司的指令,並沒有道德上的醒覺。

五、分不清楚對不合作的人施行懲罰與使用暴力的分別與界限。

英國David Keen教授根據非洲塞拉利昂(Sierra Leone)於1991年的內戰,寫了一份工作報告,解釋為何士兵對平民作出暴力行為。首先,暴力主要發生在南面接近利比里亞(叛軍發源地)的區域;而參與叛軍的人大多數是缺乏公民權利、公義心及食物保障的人。相對而言,當時的政府極度貪腐及管理不善,出現嚴重貧富懸殊,導致整體社會經濟衰落。因此,軍隊在攻佔一個地方以後,若利用暴力來奪取經濟物資,乃是相當有效及快捷的方法。此外,由於叛軍往往是烏合之眾,沒有包括人道主義的訓練,故此很容易使用暴力對待他人。不過,確實有少數軍人是害群之馬或在戰爭的壓力下精神上出問題,有衝動使用暴力,甚至有虐待的心態,刻意令無辜者產生痛楚及羞辱。

聖經也有記載以色列人曾經對敵軍及其人民施行暴力羞辱,就是割去他們(男性)的包皮。因為所有猶太男人自小因為宗教原因已接受了這種「割禮」。舊約撒母耳記上第十八章25至27節記述,掃羅王要求大衛拿取一百個非利士人的「包皮」,作為迎娶他的女兒的聘禮。其實掃羅王希望大衛因此被殺,結果大衛卻獲得成功。

麥基恩醫生

難民急需的精神健康服務

被迫離開家園的難民肯定已經經歷了各種心理壓力及精神創傷。當抵達收容國,入住難民營的時候,更有適應新生活的壓力及難處。假若早已患有精神障礙,例如焦慮症、憂鬱症、思覺失調等,病情加深或復發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可惜在難民營中,專業精神衛生工作者並不多見,更沒有特別服務兒童及青少年的人員。為此聯合國難民署(UNHCR)針對有需要的難民社區,培訓及支持志願者去提供相關服務。聯合國難民署的網頁強調五方面的需要:

一、把難民列入收容國的醫療制度:培訓醫護人員,去認識及處理難民中的優先精神問題。

二、提供適當服務:與難民社區合作,提供合適的心理健康及社會心理支援服務,而且配合性別、年齡、宗教及種族背景不同的人士需要;例如舉辦體育運動、電腦及語言課程,使難民較容易適應壓力。

三、保護兒童:藉著個人、家庭及小組干預,包括娛樂及生活技能活動,讓難民兒童得到最佳的支援。此外,家長及照顧者也須培訓,學習處理兒童的情緒及行為問題。

四、預防性別猜疑的暴力行為,例如臨床處理強姦事件,並把受害者連繫到有關服務。

五、透過教育去促進社會融合及作有效的情緒管理,包括為兒童培養健康的人際關係。

除了聯合國難民署,其他救援機構(例如英國的難民議會(Refugee Council)、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世界衛生組織(WHO)等)也有特別處理難民精神創傷的服務,包括個別輔導、危機處理、為難民發聲等。

舊約聖經記載亞伯拉罕善待外來人士(創世記第十八章1至15節),上主在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吩咐他們:「與你們一起寄居的外人,要看他像你們中間的本地人一樣;你要愛他好像愛自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曾作過寄居的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19章34節)另外,「每三年之末,你要把那一年的全部出產的十分之一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裡;這樣,利未人以及在你城裡的寄居者和孤兒寡婦,就可以來,吃得飽足」(申命記第十四章28至29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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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日持久難民綜合症

難民因為各種原因而必須置身在原籍國領域之外,不願或不能返回原籍國或受該國保護。近年引發難民潮的主要元兇是連綿不絕的戰爭(兩國開戰或本國內戰)。根據聯合國難民署(UNHCR)的報告指出,全世界目前須要關懷的難民超過一億人,分布在各大洲。一般來說,接收難民的國家會安排難民居住在本國的難民營及其他集中收留的地方;然後根據其個人或家庭的特殊狀況,再分配到國內其他地方或家庭。經過一段時間,待其祖國的環境改善後,他們便可以返回家鄉。可惜有不少難民已停留在異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不能回鄉,又未能入籍接收地。因此,他們的基本經濟、社會及心理需要長期得不到滿足,因而產生社會心理上各種問題,稱為「曠日持久難民綜合症」(Protracted Refugee Syndrome)。

聯合國難民署執行委員會的報告顯示,此等長期難民似乎生活在一個靜止的狀態當中,耗費了生命。雖然他們接收到援助,但是不能享受當地社會各種公民權利。他們沒有收入及資產,沒有權力或發聲權利,並且容易受到不利事件打擊。假若他們的祖國政治紛爭沒完沒了,他們便會滯留外國並延長倚賴外間援助時間,甚至浪費接待國及其他捐贈者的資源。因此,他們在精神及心理上很容易出現困難,甚至產生精神障礙。由於資源有限,贊助隨時間減少,難民情況不單不能解決,而且越來越差,產生很多管理上的問題。曾經在難民營中出現幫派之爭及暴力傷人事件。除此之外,長期照顧難民直接或間接帶給接收國家相當沉重的社會及經濟負擔,引起當地民眾出現「反難民」運動,甚至迫使其政府遣返難民,或將部分難民轉移到其他更貧困的殖民地或國家居住。

聖經中的以色列人也是曾經寄居在埃及的經濟難民。因此,摩西帶領他們出埃及後,教導他們:「不可壓迫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知道寄居者的心情。」(出埃及記第二十三章9節)「如果有外人在你們的地方,與你們一起寄居,你們不可欺負他。與你們一起寄居的外人,要看他像你們中間的本地人一樣;你要愛他好像愛自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曾作過寄居的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未記第十九章33至3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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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的精神健康

根據在1951年聯合國(UN)通過的《難民地位公約》第一條的定義,難民(refugee)是指「因種族、宗教、國籍、特殊社會團體成員或政治見解,而有恐懼被迫害的充分理由,置身在原籍國領域外不願或不能返回原籍國或受該國保護的人。」除了政治迫害、人為因素,因戰爭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避免的原因而被迫遷離原居地的人,也可以當作難民。連綿不絕的戰爭(兩國開戰或本國內戰)是近年引發難民潮的主要元兇。

根據美國一份關於難民的健康通訊表示,難民很多時被診斷有各類精神障礙,特別是創傷後壓力症(PTSD)(10-40%)及憂鬱症(5-15%);兒童及青少年的比率更高,分別為50-90%及6-40%。另外,焦慮、恐慌、軀體病徵及適應問題也很普遍。這一批難民主要來自蘇聯、索馬利亞及越南等國家。他們在逃亡之前,已經經歷了身體及情緒上的創傷,例如親眼目睹謀殺及社會動盪,甚至有一些青少年曾經從事對他人施暴,甚至被迫成為兒童叛軍。他們經歷過艱辛逃亡旅程,住過拘留營及難民營;而不少青少年更與父母分離須寄養他人之家。在新移居之地,他們在適應另一種文化、語言及社區生活上有困難;再加上核實難民身份過程複雜及費時,他們處於缺乏支援系統,身體及精神健康被忽視等情況之中,很容易在移居地出現精神疾病(Ref.refugeehealthta.org/physical-mental-health/)。

如何幫助這批逃亡的難民融入當地社會?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特別是收容國本身的資源及財政狀況並不好的時候,會帶給當地嚴重的經濟及其他服務上(如醫療、福利及教育等)的負擔。例如黎巴嫩、埃塞俄比亞、巴基斯坦及烏干達(按2015年聯合國難民署資料)。有些時候,就算有藥物及心理治療,部分難民也會拒絕這些服務。他們擔心精神疾病的標籤影響他們住宿及就業的機會。

雖然有報道指難民會製造混亂,導致社會不安及治安出現問題,但是實際上上述情況並不普遍,只不過單一事件也很容易被傳媒大肆渲染。其實若安排得當,難民也可以幫助當地的經濟增長。尤其是他們甘願充當低收入及厭惡性的工作,能夠提供廉價勞動力,有助增加製造業的成本效益。加拿大有一項研究發現,難民較為願意勤勞工作,以致繳交給政府的稅收反而比較其他移民為高。有窮困的收容國因為得到國際支援,可以順帶發展基本建設(交通運輸、水源開發等),又能夠增加職位及就業機會。

二十一世紀仍然有難民需要逃亡,確在是一件悲慘的事。假若收容國拒絕收留或苦待難民,則是非常不人道、雪上加霜、傷口灑鹽的行為。若處理合宜,好讓他們盡快融入當地社會,又不失卻其族群的支援系統,則會帶給移居地經濟及其他好處。

聖經也有一段記載猶太信徒被迫遷徙而成功發展的故事。新約使徒行傳第十一章19至26節講述初期教會在猶太當地受逼迫,耶穌的門徒被迫離開耶路撒冷城,分散於亞細亞各個地方。結果信徒繼續傳教,在不同地方建立教會,甚至互相支援。他們移居一個名叫「安提阿」的城市,由於信徒對那地的人(不單猶太人,也對外邦人包括希臘人)有好見證,結果被人冠上「基督徒」的雅號。日後,安提阿更成為基督教五大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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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孤兒

每年1月6日被定為「世界戰爭孤兒記念日」(Day of World Orphans)。戰爭孤兒是指那些兒童在戰爭期間喪失了父母,而喪失原因是父母死亡或失蹤,又可以是兒童被人擄走或被販賣。一般來說,沒有雙親才是孤兒,但是也有人把失去父親或母親的兒童歸納在這類別之中;更有人把戰爭中失去父母的青成年人當成孤兒。據估計,目前生活在戰爭衝突地區的兒童,全球大約有四億多人,而當中的孤兒超過一億四千萬,大部分人的年齡超過五歲。

除了失去父母的保護及照顧外,戰爭孤兒往往要面對重大的環境轉變,甚至親眼目擊戰爭造成的破壞與殺戮,包括親友傷亡;部分人本身更可能經歷過傷害及侵犯。因此,對他們的心理造成很大壓力及創傷,故此在成長階段中出現不少精神病徵。

Melvudin Hasanovic等人(2006,Croatian Medical Journal)分析了經歷過1992-95年南斯拉夫內戰的136名戰爭孤兒(男女各半),平均年齡為12.7歲。當中有86人住在孤兒院或兒童村內,另有50人與生存的父或母居住。與50名和父或母相處的同齡兒童比較,研究員發現86名孤兒最常出現創傷後壓力症(PTSD)及憂鬱症病徵。此外,驚恐及焦慮也經常出現,尤其是對與戰爭有關的事物,特別是戰爭消息、死傷圖片,甚至救護車警笛聲、飛機聲響等。若不及早發現這等情況,並加以醫治,將會影響他們的學業及社交生活。

不過,也有部分戰爭孤兒成功抵禦各種壓力而健康成長。Chandigarh Fernando及Michel Ferrari(2011, Journal of Spirituality in Mental Health)對62名斯里蘭卡戰爭中的兒童(包括孤兒與非孤兒)的研究發現,缺乏親生父母確是一個特別負面的因素,但是大部分孤兒經歷戰爭後,仍然表現出內在平安與毅力,主要是因為宗教(佛教或基督教),且有實踐於生活上(特別是珍惜、關懷、和平),提升了他們的信心、良好個人感覺及歸屬感。

聖經相當強調對孤兒(及寡婦)的照顧,當然也包括「戰爭孤兒」了。例如舊約申命記第十章18節說:「他為孤兒寡婦主持公道,又愛護寄居者,賜他衣食。」及第十四章29節:「這樣,利未人——他沒有跟你一起分得產業,以及在你城裡的寄居者和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飽」。新約雅各書第一章27節也說:「在父神看來,純潔無玷污的虔誠,就是照顧患難當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被世俗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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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孩童

戰爭孩童(War Children)是一個專有名詞,並非指在戰爭中出現的兒童,而是指在戰爭中,外國軍人與當地人發生關係後而生產出來的兒童。按一般情況而言,兒童的父親是外國人,母親則是本地人,而這懷孕生子的事情大多數沒有計劃,又或者屬於不自願,例如發生軍事強姦(military rape)。

這些戰爭孩童由於父或母其中一方是外國軍人,曾經侵略另一方國家及毁壞家園,孩童在成長過程中往往無辜地受到標籤及歧視,特別是父或母曾經被定性為戰爭罪犯。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納粹德軍,在侵佔挪威的時候與當地婦女產下的子女,孩子出生後帶有內疚的心理,不敢公認誰是自己的親生父親(Bente Blehr,1987,Born Guilty)。他們通常與母親同住,若不隱姓埋名,他們及整個家庭很容易在學校和社區被標籤、孤立及騷擾,例如給予他們「德軍孩子」的污名,而他們的母親往往被侮辱(例如被說成「德國軍妓」,並被迫削髪),以及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此外,部分兒童被迫與母親分離,由其他人收養;有不少人甚至要移居海外(以美國為最多),需要適應另一種文化環境。因此,他們很多時候出現學業及人際關係問題,並且產生心理及情緒困擾,有不良甚至反社會的習慣及行為。當然,也有戰爭孩童成長後有優良成績及事業發展,更有少部分人透過努力找回親生父親,與家人團聚。

在歷史上,勝利的軍隊對被打敗的國家的人民可以為所欲為,包括殺害、販賣、囚禁、勞役等。舊約聖經但以理書第一章1至5節記載巴比倫王打敗猶大國之後,把當地的人民擄去巴比倫,並挑選一些「沒有殘疾、容貌俊美、學識淵博、見多識廣、才思敏捷」的青少年,對他們加以培訓,給予上好的迦勒底外邦飲食及教育,期望日後能安撫(統戰)戰敗國的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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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戰的社會心理

內戰(Civil War)是指一個國家中的兩個政治實體之間的戰爭,主要是互相爭奪國家的領導權;通常是由有組織的政府軍對付雜亂成軍的叛軍,往往有外國勢力干預。結果造成人民傷亡,並且消耗國家的資源。根據1949年日內瓦會議的會議紀錄,要符合內戰的定義要有下列四項條件:

一、反抗的組織必須佔有國家領土的一部分

二、反抗軍人的數目需要佔國家人口一定比例

三、反抗軍隊有屬於自己的作戰識別特徵

四、當時的合法政府倚賴國家正規軍來對付反抗者

歷史上最著名的內戰就是美國1861年至1865年的南北戰爭,而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內戰仍然不斷發生,特別在非洲前殖民地國家(例如索馬里、烏干達、安哥拉等)。若以死傷人數超過1,000作標準,在1945年至2007年間,至少發生90場內戰(James Fearon,2007,Foreign Affairs)。

引起內戰的原因很多,基本上源於雙方的意識形態有分歧,包括宗教或政治思想、民族階級衝突、權力軍力控制、經濟利益差異各方面。當然,不同年代的內戰各有其特別的成因及發生過程。英國的David Keen教授分析非洲塞拉利昂(Sierra Leone)在1991年3月由叛徒發起,導致半數人口遷移的內戰(2012,International Affairs)時指出,引發內戰的表面主因是鑽石。因為大部分戰爭場地都是在非法開採鑽石的地方,而販賣鑽石得來的金錢可以資助革命軍隊購買軍火。此外,當時開採鑽石的利潤大多落在海外公司而非當地人手中。因此,內戰帶來扭轉這不公平現象的希望。再者,當時政府內部貪污情況嚴重,導致政府鑽石出口稅收嚴重受損,不能造福人民。不過,Keen教授認為最根本的因素是人民心底對腐敗政府不滿,而不是不滿一般的貪婪;因為鑽石只能帶來短暫的安全感覺。塞拉利昂本身也有其他因素引發內戰,包括國會中酋長終身制、種族間的矛盾、軍隊中的派系鬥爭、不公平的法律制度、國家資源私有化等等;還有一種奇特的“Sobel”現象,就是政府軍隊與叛軍同流合污,甚至是軍隊有時也變成叛軍。

聖經記載自所羅門王死後,他的王國一分為二(以色列及猶大),並且各有首府。雖然雙方會合作對付共同敵人,但是很多時互相對抗。雙方最後一場戰爭發生在主前723年,當時猶大與亞述國聯盟對抗以色列及亞蘭人,結果以色列被亞述軍隊打敗而從歷史上消失了(列王記下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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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戰的心理武器

「冷戰」一般是指1940年至50年代美國及其盟友與蘇聯及其集團的外交關係。兩國表面上並沒有任何大型戰爭,但暗地裡美國希望藉著政治、經濟及心理打敗蘇聯共產主義。這時候出現了一組新名詞──「心理武器」(Psychological Weapons),包括「美國之音」用46種語言廣播到超過100多個國家,又有美國中情局向中國投下數以萬計氣球,內藏「反對共產主義」的單張。此外,杜魯門總統提出以金錢援助歐洲國家發展,保持自由,以之來抵禦共產主義的威脅。

自此之後,「冷戰」成為一個常用名詞,代表兩個國家(及其友邦)、機構、群體,甚至個人(例如兩夫婦)互相交惡的關係。雖然沒有展開正式的嚴重衝突,但是靜靜地進行各類制裁及對抗,包括製造緊張氣氛的心理威脅。因此,有些國家曾經招募心理學家研發有效的心理武器,包括如何影響公眾意見、設計感動的宣傳技巧、打擊對方士氣,甚至相關的「洗腦」(Brainwashing)方法。其實「洗腦」這名稱是由美國新聞記者Edward Hunter於1950年提出,其後被渲染起來。在戰爭時期,戰俘縱使獲得釋放,卻仍然選擇留下而不願回國。沒錯,有研究證明,在藥物、催眠、身體及情緒被剝奪的情況下,人的思維會被扭曲。

英國精神病專家William Sargant(1957)在其著作Battle for the Mind引用著名的條件反射實驗,解釋在極端緊張或興奮的情況下,大腦皮層會受到抑制,失去了一般正常的條件反射行為,因而影響了正常理性的思想。他又解釋,這種情況不單止出現在戰爭中的「洗腦」情況,也會出現在宗教復興活動、警察盤問過程中,甚至是流行音樂會中。不過到目前為止,仍未能確定這種「洗腦」方法有真正及長久的效用。即使有這樣的不肯定性,在傳媒誇張的報道下,仍然製造了不少恐慌情緒。

世界上,大小戰爭不斷出現。若沒有「激戰」,便會發生「冷戰」。聖經的名句「戰爭有時,和平有時」(傳道書第三章八節下),是很有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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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爭中的談判

敵對雙方為了結束未分勝負的戰爭,很多時會舉行「軍事談判」(war negotiation)去解決相關的問題。雙方通常依據自己的優勢爭取談判籌碼,有時候會容許第三方加入,作為是次談判的調解員,必要時也可能要求雙方尊重的權威組織(例如聯合國、國際法庭等)作合理的裁決。

可惜有些時候,某一方面(甚至雙方面)並沒有誠意會談,只是希望藉著談判來拖延時間,或者在假裝,好讓外界以為己方有意求和。此外,更有人藉著談判桌上的討論,去打探對方的弱點和死穴,以及其真正的戰鬥力量與戰爭策略,從而尋找應付對策。即使雙方都有誠意談判,參與談判的人必須有足夠權力及談判技巧;最好明白雙方的強弱及需要,需要時作出適當的讓步,方能完成任務。否則,會弄巧反拙,導致談判破裂或變成僵局;令戰爭持續,又或者轉趨嚴重。

中國歷史上,確實出現過一些談判高手(「說客」),憑著其個人才智和能言善辯的本領,不單使雙方停止戰爭,甚至化敵為友。最受人欣賞是「春秋時期」的「燭之武退奏師」的故事。當時,鄭國遭晉國攻打,秦國因與晉國結盟,也率兵協助。在危急期間,鄭國派遣「燭之武」游說秦王,解釋若秦國長途跋涉進攻鄭國實在勞民傷財;而晉國吞併了鄭國之後,便會強大到可以對付秦國。假若秦國能夠與鄭國結盟,鄭國反而可以助秦國牽制晉國,保持優勢。結果秦王退兵,鄭國得保。此外,戰國時期的說客蘇秦與張儀推出「合縱」與「連環」政策,也是非常著名的。

根據美國哈佛大學法律學院在有關衝突談判技巧課程的介紹中提及,若某方面過分強調自己的權力及權利,或者表達極度憤怒和受屈辱的感覺,往往會破壞調解的氣氛,負面地影響和談的結果。另一方面,若要增加談判成功的機會率,則要嘗試以對方的角度看事情、討論對方的觀感、找機會破解對方的誤解及給對方留有面子(Roger Fisher., William Ury., 1981, Geeting to Yes)。

聖經也有記載戰事談判,有成功,也有失敗例子。最成功可算是作和談員的亞比該(拿八的妻子)。當大衛打算攻佔拿八家及其園莊的時候,亞比該主動出來道歉,成功游說大衛收兵(撒母耳記上第二十五章)。至於失敗的談判例子,要算士師記第十二章記載的以色列人與亞捫人之戰。以色列的士師耶弗他派人去談判,企圖阻止敵方進攻;但是敵方並不理會,終於開戰。上主幫助以色列人,結果打敗了亞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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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方開戰之時

對政治家及軍事領袖來說,開戰的重點是勝利或失敗、得益或損失。但是對於一般平民,甚至參戰軍兵,戰爭只有損失──失去家園、工作、教育機會,以及朋友、家人和自己的生命。

在戰爭中的人,除了身體有機會受傷以外,心靈方面也會遭受重大的打擊,並且持續至戰爭停止以後。至於那些逃離家園,逃難到其他地方或國家的難民,同樣多方面面臨適應上的壓力,因而產生各類精神障礙。根據《刺針》期刊2022年5月份的社評指出,在2014年蘇聯攻佔烏克蘭克里米亞的時候,約有一百八十萬烏克蘭人遷離家園,當中(特別是非正規軍的民兵)約有三分一人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另外有22%人有憂鬱、18%人有焦慮病徵,還有身體各樣不適的軀體化精神問題。此外,因戰爭被囚的戰俘,更成為嚴重精神障礙的高危人士。至於自願參戰的民兵,雖然保護國家給自己一個生存的意義,但是由於缺乏訓練及戰事準備,一旦遇到廝殺場面往往應付不來,手足無措,出現恐慌情緒。最後,這類戰爭創傷在兒童及青少年心理上分外須要關注,將會持續出現負面影響,並且會產生各類精神後遺症。戰爭拖延越久,這些情況便會變得愈嚴重。

因此,撇開戰爭屬誰是誰非的問題,單單站在人道及愛好和平的宗教立場,對捲入戰爭的所有受創人士(特別非軍事人員),在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獲得保證的情況下,應該給予身心靈受傷害的災民合適的全人關懷服務。

雖然聖經確實記載了不少戰爭,歷史上基督教也捲入不少殘酷的戰事,但是基督教的精神是鼓勵和平,而耶穌更是「和平之君」(以賽亞書第九章6節)。耶穌對門徒說:「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把自己的平安賜給你們;我給你們的,不像世界所給的。你們心裡不要惶恐不安,也不要膽怯。」(約翰福音第十四章2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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