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俘的精神創傷

在戰爭中,兩方交戰的士兵會被迫投降或被生擒而成為「戰俘」(Prisoners of War,簡稱“POW”)。原始的戰爭往往對戰俘施以酷刑,以求套取敵方的資料;甚至處死戰俘以免日後叛變,更能減少糧食消耗。1949年的《日內瓦第三公約》限制各國,不得虐待戰俘,包括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對生命與人身施以暴力

二、作為人質

三、損害個人尊嚴,特別如侮辱與降低身份的待遇。

四、未經具有文明人類所認為必需之司法保障的正規組織法庭宣判,而突然判罪及執行死刑。

此外,《日內瓦第三公約》第13條包含「在任何時候受到保護,尤其免致遭受暴行或恫嚇及侮辱,與公眾好奇心的煩擾。」因此不應該把戰俘的相貌及可被認出的特徵在社交媒體發放,以保障他們個人及其家人的福利,並且免於被標籤。

可惜在現實的世界裡,大多數戰俘都受到非人道的對待,例如居住的環境非常惡劣,又未必得到基本的飲食提供。有部分戰俘(尤其是女性)更成為被虐待,甚至是強姦的對象,身心受盡凌辱。近年比較引人注目的,便是「關塔那摩灣」拘押中心,美軍在那兒對被扣押的911恐襲嫌疑分子施行虐待的醜聞。因此,戰俘在監禁期間出現身體及精神創傷的情況非常普遍;而根據上述公約,交戰雙方必須為他們提供醫療服務。

根據Roy Aloni等人對以色列前戰俘的研究,發現有很大程度的「創傷後壓力綜合症」病徵,並且有長期的認知功能失調(見2018年Journal of Clinical Psychiatry,5月/6月)。此外,那些參戰的自願民兵由於缺乏訓練及心理準備,成為戰俘時,似乎比正規軍更容易出現各類精神障礙。

可惜在戰爭期間,醫療服務資源缺乏,特別在被入侵的國家更為嚴重,因為原本有的設備遭受炮火毁壞。故此在開戰時,對戰雙方不能刻意毁壞救援設施,或者以這些地方作為戰蠔;並要容許國際救援組織(例如紅十字會)加以援手。假如需要撤到另一處地方,更應該提供安全通道(「人道走廊」)運載傷者。

聖經有一段頗特別的處理戰俘記載,就在舊約申命記第二十一章11至14節,談及當以色列人戰勝敵人的時候,「如果你在俘虜中看見美貌的女子,愛上她,要娶她為妻,你就可以把她帶進你的家裡;她要剃頭,剪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為自己的父母哀哭一整個月,然後你才可以和她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後來你如果不喜歡她了,就可以打發她離開到自己喜歡的地方去;你絕不可把她賣錢,不可把她當作奴隸,因為你已經污辱了她。」現在看來似乎很不道德,但是在昔日的環境下,這種行為算得上相當人道了。在新約,戰俘往往成為奴隸被賣給有錢家庭作僕人;而保羅要求信徒:「你們作主人的,要公正、公平地對待奴僕,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西四1)。

麥基恩醫生

創傷後壓力綜合症

當天災人禍發生後,一般人都會感覺到很大的壓力,短暫影響了日常的生活及社會功能。不過大部分人會漸漸復原,但是有部分精神特別脆弱的受傷者(受害人)在目睹或經歷可以致命的創傷後(例如戰爭、地震),尤其是與自己特別有關(例如被強暴、綁票)的情況下,會出現一種相當嚴重的精神障礙,稱為「創傷後壓力綜合症」(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TSD)。這綜合症的病情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重複、不自願及干擾性的創傷記憶,經常出現與創傷時候有關的不安夢境,甚至感覺到歷史重演(稱為「閃回」flashback);

二、持續逃避會引發有關回憶的事物,又避免談論或回想發生的經歷;

三、對事物有過度警覺性,容易緊張及情緒激動,甚至有衝動行為;

四、負面的思想及感覺到麻木,有無用及無望之感,感覺憂鬱,甚至有自殺的念頭。

其實因經歷創傷後而出現的精神障礙,在公元2000年前埃及王朝早有提及,只是直至1980年「美國精神醫學會」之診斷手冊《DSM-III》才正式成為精神疾病。這是由於當時美國不少士兵在「越戰」中出現這種症狀,需要醫治,甚至索償。在此之前,這綜合症也經常出現在戰爭情況之中,只是被冠以另外的名稱,例如「炸彈震盪」(Shell Shock)、「士兵心臟」(Soldier’s Heart)、「戰爭疲勞」(Battle Fatigue)等。

精神科醫生Jonathan Shay甚至認為莎士比亞的名著《亨利四世》(Henry IV)劇情第一部分,Percy夫人在其獨白中描述其丈夫Henry Percy伯爵出征回來後的狀況很符合戰爭引發的「創傷後壓力綜合症」。

南非聖經學者Gillian Williams及Magdalene le Roux (2012)認為舊約的掃羅王,因為經歷戰爭創傷而出現壓力綜合症;因此而性格及行為大變。掃羅王就位之初,對反對他的人甚至一些敵人相當仁慈(撒母耳記上第十四章)。但是經歷過各種殘酷戰爭,特別是經歷巨人歌利亞的挑釁而不敢應戰(第十七章),他的情緒越變越壞,又妒忌兒子的好朋友大衛(第十八章),甚至不斷追殺大衛和他的支持者(第廿二章)。終於掃羅王在一場戰爭失敗後伏刀而死(第卅一章)。

麥基恩醫生

COVID-19引發的精神障礙

自從新冠病毒疫症爆發以來,不少專家開始留意及擔憂疫症帶來的精神障礙。根據幾項大型的調查,發覺很多人因疫情(突發性的危機、隔離措施等等壓力)而出現了焦慮、憂鬱及創傷後壓力綜合症,而失眠的情況也相當普遍(Taquet 等人2021 年2月1日《刺針·精神科》期刊)。此外,在急性染疫需要住院的病人中,往往出現了「腦器質性」(neuropsychiatric)精神病徵,即中樞神經系統也有病變,例如譫妄症、注意力及記憶力衰退甚至老退化症。這類病人就算痊癒出院,也很容易出現後遺的精神病症及適應問題。假若病人本身早已還有精神障礙,病情加重或復發的機會也增加。

前線的醫護工作人員,很多時也會出現類似的問題。在疫情嚴峻爆發的時候,有中國和意大利的調查一致證實,有相當大的比率出現精神障礙,包括焦慮(12至20%)、憂鬱(15至25%)、創傷壓力(35至49%)及失眠(8%)(Lai等人2019;Rossi 等人2020)。這情況與香港的研究有些雷同。在2020年4、5月間的橫切面問卷調查,在500人回答當中發現14%有焦慮,而29%有憂鬱;四分一回答說感覺心理健康因COVID-19而轉差(Choi等人2020年《國際環境研究及公共衞生》期刊)。

除了上述特殊群體容易產生精神障礙以外,這些COVID-19患病者及前線醫護人員的家人也受到相當大的精神壓力,同樣會較一般人容易出現各類精神病症。此外,在疫情蔓延期間,濫用煙酒藥物的情況也增加了(Finlay 及Gilmore 2020),包括網上沉溺問題(Sun 等人2020),甚至增加自殺的危機(Gunnell等人2020)。

但另一方面,雖然精神障礙發病率在疫情中明顯增加,但在很多地方,使用精神健康服務的人卻因疫情而顯著減少。因此,有專家(Murray Stein 2021年9月22日UpToDate 網頁)建議一個階梯形照顧模式來有效應對COVID-19帶來的精神健康問題:

(一)對社會上的精神健康問題要有警覺監察;

(二)對只有輕微症狀的人,給予自助的健康教育材料;如有需要可於精神健康專業人士約談;

(三)對有中度及嚴重病徵的人,應得到基層醫生或心理專家治療;如有需要則由精神科醫生面對面或網上診斷。

聖經也有記載瘟疫的時候,猶太人在疫情爆發時不知所措,驚惶不已。這時候,上主藉著先知向百姓說話,一方面教訓他們,同時也有安慰的說話,治療他們受創傷的心理。「如果我使天閉塞不下雨,或吩咐蝗蟲吞吃這地的土產,或差遣瘟疫到我的子民中間來;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謙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歷代志下7﹕13-15〉

麥基恩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