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成中學生曾受網絡欺凌

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處轄下的生命教育工作小組,在今年1至2月期間,訪問777名中學生,研究他們在網絡欺凌中的角色。調查發現53.1%受訪者,曾向他人作出至少一項網絡欺凌行為。較普遍的網絡欺凌行為,包括將私人對話截圖並轉載,轉載嘲笑、攻擊他人的文章或留言,以及投稿嘲笑、攻擊他人。
資料來源:星島日報
*** 黄曼君女士 回應 ***
何為「網絡欺凌」?
根據香港大學青年社區法網所指,「網絡欺凌」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不斷利用社交網絡或通訊軟件等,對另一個人或另一群人蓄意及反覆地表現敵意的行為,包括騷擾、恐嚇、詆毀、威脅、假冒他人、散播謠言或虛假訊息等,意圖損害對方的聲譽或友誼。
與校園欺凌的分別
上述行為與傳統校園欺凌不同,網絡欺凌的獨特性在於不受任何時間及任何地點限制,令受害者感覺到自己無法逃避。發放信息者有時可以隱藏自己的身份,並且可以把信息發放到很多群體之中,一時間不容易找到源頭。縱使在某一些平台刪除了信息,也不肯定是否仍有一些信息正在其他平台或媒體散播,實在難於處理,令受欺凌的人感到無助和絕望。

帶來的情緒傷害
調查顯示,約兩成中學生曾遭受網絡欺凌,其中四成人一度出現自殺念頭。原因是網絡欺凌可導致受害人產生強烈的負面情緒,包括害怕、焦慮、自卑、孤立,以及損害自我形象;持續的欺凌更可引發抑鬱症和創傷後壓力症等。這不僅影響受害人的學習和人際交往,更可導致自傷或偏激行為出現,嚴重者更可引起自殺念頭和相關行為。
適時介入和預防
要幫助受網絡欺凌的青少年,學校和家庭需要在適當時間介入,必需評估受害人受傷的程度,例如:有出現上述的嚴重情況便要立即尋求專業人士幫助;同時,制止網絡欺凌信息繼續散播。家校合作,了解欺凌事件的整體實況,並且調解可能涉及的關係問題,必要時要為受害人主持公道等。最終希望能夠幫助受害人醫治其情緒困擾,修復其自我形象及重建其社交技能等等。預防方面,家長要恆常與孩子進行良好的溝通,令孩子願意分享日常在學校,包括網絡中與其他人的關係及交往,也要關注孩子的網絡行為。如發現了特別之處,便要及時干預。學校方面亦要提高師生對網絡欺凌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例如建立通報和支援機制等,以減低網絡欺凌出現的機會。
黄曼君女士
誠信綜合治療中心 音樂治療師及心理輔導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