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污染與生態

上星期有機會去西貢一個渡假營度過兩個很愉快的晚上,見到了久違的星空。在市區,因為光污染及空氣質素的原因,就算晴空之夜,都難看到天上的繁星;特別是香港這個燈光燦爛的繁華都會,其中光污染的問題尤為嚴重。

光污染或稱「光害」(Light pollution)這問題是都市人過度使用照明系統產生,例如濫用室外照明,街燈、廣告招牌和大廈外牆燈光等,是其中一種環境污染。將光線直接或間接照射上天空,大氣中的雲、霧、懸浮粒子和污染物將光線散射開,導致夜空被照亮,妨礙了我們看星星。

城市人最關心就是光污染造成的滋擾。有部分國家把「光滋擾」界定為從處所發出而損害他人健康或造成滋擾的燈光。所謂的「滋擾」,是從一個合理的人的判斷標準,但是不同的人對滋擾程度有不同程度的忍受能力。學術機構如「國際照明委員會」制定有關《限制刺眼光線的技術參數》供公眾參考。光污染除了影響我們觀星,對於生態環境也有一定程度的害處。

除了人類需要在晚上睡眠休息之外,很多動物也是在黑夜中睡覺;太強的光線會影響牠們。入黑之後,原來有些植物也要「睡覺」,例如含羞草科的植物,晚上會把葉子垂下來減少水分流失,像睡覺一樣。此外,很多植物,如曇花是在晚上開花,是為了吸引夜間活動的果蝠和蛾來傳播花粉去繁植。強光對它們來說,真是不太好。

大家都知道螢火蟲是自身發光的昆蟲,牠們發出來的光線,就是向異性發出求偶的信號。若果環境的光線太強,會令牠們天然的配對失敗,沒法交配、產卵、繁殖;數量自然就會慢慢減少。此外,很多昆蟲也會向著人造光源飛去,不停兜轉,造成了「燈蛾撲火」的現象。因為無法離開,最終死亡。

有些生物會利用大自然的光來辨別方向。埋在沙坑裡的龜卵孵化成小海龜後,在夜色下爬出沙巢,就本能地靠著在海水中的月光和星光倒映引導,爬向大海。城市中的燈光便使牠們混淆了應走的方向。非自然的光亦會誤導晚間進行遷移的鳥類的飛行方向,使牠們像走進迷宮一樣,被光吸引而令遷徙失敗,甚至飛行過久而疲倦至死。

大自然有一定的定律,月光和星光有時候有指引蟲鳥方向的作用。光污染擾亂自然夜空的生態。對生命而言,日夜、季節交替的周期,對生物生存、遷徙、捕食、繁殖和自我防禦的能力都很重要。強光又會使夜行生物暴露在環境中,增加被獵殺的機會;有可能擾亂了自然生態平衡和規律。

「萬有都是藉著他造的;凡受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在他裡面有生命,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光照耀在黑暗裡,黑暗卻不能勝過光。」(約翰福音1:3-5)

耶穌是世界的光,這光不會污染。但是人在黑暗裡被蒙蔽,不接受這光。耶穌在世界出現之先已經存在,祂就是神、造物主、生命的光。我們都是藉祂而造的,祂認識我們每一個。相信耶穌,你會得永生。

鄧允明博士
英國特許水務及環境管理學會會員(MCIWEM)
英國特許環境師(CEnv )

區域環境保護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之前,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指處理環境污染,例如海水、廢氣、都市廢物、燥音等等的污染問題。時至今日的環境保護工作範圍擴大了不少,除了處理環境污染問題之外,也涵蓋了對環境生態自然保育、城市規劃及新政策對環境的影響,還增加了很多大型環保設施構建及運作。現在人們的環保意識增強了,亦多了不少人支持環保工作。

在芸芸環境保護工作中,很多時需要區域合作,一個好例子是處理跨境水質污染問題,粵港兩地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已為促進區域水質的保護,成立了聯絡小組應對。污染的問題(例如空氣污染),於香港不可以獨善其身。記得開放初期,鄰近香港廣東省的工廠數目激增,兩地的空氣質素受到影響。同樣,香港空氣污染嚴重亦會影響鄰近地方,故此區域環保工作的聯系合作十分重要。

有些環保問題,諸如氣候暖化、海水水位上升、臭氧層損耗等,更是全球性的問題。應對全球暖化,聯合國每年舉行氣候變化大會,以結合各締約國的力量商討對付,可惜各方有各樣利益考量,要一致行動並非容易。幸好,201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會議(COP21)訂定《巴黎協議》後,情況似乎有些改善。始終國際合作的力量是可以肯定的,譬如隨著1985年《蒙特利爾議定書》的嚴格執行後,破壞臭氧層的氣體釋放趨勢得到緩解便是一個好例子。

噪音污染也許比較特別些,因為它的影響範圍一般不會跨越國界;壹雷天下響,都只是大自然現象。可是,對噪音的投訴是最常見的環境問題之一。建築工程、通風系統、防盜警鐘或鄰里所發出不同程度刺耳的噪音都十分煩擾人們的生活,所以地方政府需要訂立許多管制規定,避免噪音問題。在香港常遇的噪音問題,有道路交通噪音、工商業噪音、飛機噪音、鄰里噪音(包括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處理噪音滋擾,最好是消滅噪音源,若未能消滅源頭,也要盡量覆蓋或阻擋,隔音箱或公路上隔音屏障便屬於這類設施。

講到聲音,我想起列王紀上的先知以利亞的遭遇。以利亞帶著挑戰巴力先知大勝的輝煌成就,不久後卻落泊地逃難到曠野,躲避王后耶洗別的追殺(第十九章1至3節)。耶和華向以利亞顯現,奇妙地施展神控制大自然的能力:烈風大作、地震和天降大火。可是,神卻不在風中、火中,也不在地震中,乃是以微小的聲音對以利亞說話。因此,以利亞在一片寧靜中透過溫柔微小的聲音經歷到的同在。不錯,我們往往要在安靜的環境中才能與神同在。故此寧靜致遠的生活,對我們屬靈境況很有幫助。

「耶和華說:『你出來站在山上,在我耶和華面前。』那時,耶和華從那裡經過。在耶和華面前有強烈的大風,山崩石裂,但耶和華不在風中;風過以後有地震,但耶和華也不在地震中;地震過後有火,耶和華也不在火中;火之後有低微柔和的聲音。」(列王紀上第十九章11至12節)

鄧允明博士
英國特許水務及環境管理學會會員(MCIWEM)
英國特許環境師(CEn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