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他主義(altruism)指沒有自私心地去關心別人福利,希望做一些事情能幫助他人,而不是出於責任、宗教或忠誠的原因。「單純利他行為」可能會導致個人福利或健康受到影響,而不會期望任何回報的。但是,若有要求受助者即時或日後給一些回報,則被稱為「互惠利他行為」。
社會心理學家認為利他主義是一種親社會(prosocial)行為。所謂「親社會行為」,是那些對社會有益的表現,例如:捐贈、分享、義務工作,甚至遵守規矩及法律(包括交稅)等。不過,並非所有親社會行為都是利他的。
至於利他行為是否本性,還是後天學習?不同專家有不同看法。首先,有人認為利他心態是進化出來的。由於要在惡劣環境生存,甚至要面對危險的人的時候,互相幫助的重要性很大。因此,利他主義漸漸鑽入了人類的遺傳因子裡。
Gospic等人(2014)在雜誌表示,利他行為(例如捐獻)會令大腦獎勵系統(reward system)的部份活躍起來,感覺愉快,加強利他行為的滿足感。不過,心理學家一般認為利他心態是兒童自小從別人的表現中及與人相處的關係中,學習出來的。不過,錯誤教導可以帶來相反的後果。可能有些父母會教子女為求目的,可以作損人利己行為。在軍訓期間,也有長官要求下屬不能有同情心,而他們的訓練是去摧毁敵方;為求生,要特意去傷害他人。
此外,社會心理學家更認為利他行為是社會對成員的期望及規範,例如:健康的人應該協助老弱傷殘人士。假若對方曾經幫助過自己,就更有責任回報對方、其他人,甚至整個社會。
事實上,不少研究證明,樂意幫助他人對自己也很有好處。例如:做義工的人會有較佳的健康,而健康會明顯減低死亡的危險。此外,若對別人做出好事,心理會快樂些,並對自己及對世界的感覺更良好。樂於助人能增進與別人(包括配偶)的關係,而在所有文化中,此乃尋找浪漫對象的一個非常重要特質。
不過,過分及不加思索的利他行為也會帶來風險。首先,雖然動機良好,但結果未必是正面或受對方歡迎的。此外,過於注重他人的感受可能忽略自己本身或他人的需要,無論是經濟上、健康上和社交上。有一些人太過專注於社交的行為,而不是真正受助者的需要。最後也有一些過分投入而影響了自己情緒,甚至出現不正常的心理問題。例如:非常關愛流浪貓狗的人,終於導致滿屋動物而凌亂不堪,以致遭到投訴。
要成功利他心態的方法有多種。首先,要把受助者的需要感同身受(同理心empathy)。此外,合宜的社交技巧訓練,例如:關懷而不是施捨、不強迫對方接受。更有認為最重要的元素就是出於愛心。正如一位母親對子女無私的關懷,並不是出於同理心或道德需要,而是單純的母愛。
聖經有很多地方叫信徒關懷別人,特別是對有需要的人加以幫助。在新約馬太福音六章二節,耶穌說:「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張揚,好像偽君子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做的一樣,以博取眾人的稱讚。」這應該算得上是「互惠利他主義」。但第三節他繼續說:「你施捨的時候,卻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做的,好使你施捨可以在隱密中進行」。這才是真正的利他主義。
麥基恩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