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環境保護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之前,環境保護工作主要指處理環境污染,例如海水、廢氣、都市廢物、燥音等等的污染問題。時至今日的環境保護工作範圍擴大了不少,除了處理環境污染問題之外,也涵蓋了對環境生態自然保育、城市規劃及新政策對環境的影響,還增加了很多大型環保設施構建及運作。現在人們的環保意識增強了,亦多了不少人支持環保工作。

在芸芸環境保護工作中,很多時需要區域合作,一個好例子是處理跨境水質污染問題,粵港兩地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已為促進區域水質的保護,成立了聯絡小組應對。污染的問題(例如空氣污染),於香港不可以獨善其身。記得開放初期,鄰近香港廣東省的工廠數目激增,兩地的空氣質素受到影響。同樣,香港空氣污染嚴重亦會影響鄰近地方,故此區域環保工作的聯系合作十分重要。

有些環保問題,諸如氣候暖化、海水水位上升、臭氧層損耗等,更是全球性的問題。應對全球暖化,聯合國每年舉行氣候變化大會,以結合各締約國的力量商討對付,可惜各方有各樣利益考量,要一致行動並非容易。幸好,2015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會議(COP21)訂定《巴黎協議》後,情況似乎有些改善。始終國際合作的力量是可以肯定的,譬如隨著1985年《蒙特利爾議定書》的嚴格執行後,破壞臭氧層的氣體釋放趨勢得到緩解便是一個好例子。

噪音污染也許比較特別些,因為它的影響範圍一般不會跨越國界;壹雷天下響,都只是大自然現象。可是,對噪音的投訴是最常見的環境問題之一。建築工程、通風系統、防盜警鐘或鄰里所發出不同程度刺耳的噪音都十分煩擾人們的生活,所以地方政府需要訂立許多管制規定,避免噪音問題。在香港常遇的噪音問題,有道路交通噪音、工商業噪音、飛機噪音、鄰里噪音(包括住用處所或公眾地方發出的噪音)。處理噪音滋擾,最好是消滅噪音源,若未能消滅源頭,也要盡量覆蓋或阻擋,隔音箱或公路上隔音屏障便屬於這類設施。

講到聲音,我想起列王紀上的先知以利亞的遭遇。以利亞帶著挑戰巴力先知大勝的輝煌成就,不久後卻落泊地逃難到曠野,躲避王后耶洗別的追殺(第十九章1至3節)。耶和華向以利亞顯現,奇妙地施展神控制大自然的能力:烈風大作、地震和天降大火。可是,神卻不在風中、火中,也不在地震中,乃是以微小的聲音對以利亞說話。因此,以利亞在一片寧靜中透過溫柔微小的聲音經歷到的同在。不錯,我們往往要在安靜的環境中才能與神同在。故此寧靜致遠的生活,對我們屬靈境況很有幫助。

「耶和華說:『你出來站在山上,在我耶和華面前。』那時,耶和華從那裡經過。在耶和華面前有強烈的大風,山崩石裂,但耶和華不在風中;風過以後有地震,但耶和華也不在地震中;地震過後有火,耶和華也不在火中;火之後有低微柔和的聲音。」(列王紀上第十九章11至12節)

鄧允明博士
英國特許水務及環境管理學會會員(MCIWEM)
英國特許環境師(CE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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