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火」(ceasefire)並不等於「休戰」(truce)或「停戰」(armistice),因為後者除了不交火以外,更包括雙方願意暫時停止敵對行為,並嘗試締結一些不再互相攻擊的正式協定。當然這協定出現卻不是「和約」,因為雙方仍處於戰爭狀態當中。不過也有些時候,這「休/停戰」情況會持續下去並沒有勝敗之分,反而在不知不覺中進入了和平狀態。
至於「停戰」協定的國際法,主要是依據1899年及1907年的「海牙公約」(Convention de La Haye) 。當中若有提及「休/停戰」時限,雙方確實在這期間不能動武,否則違反國際法律。不過,若沒有註明「休/停戰」時期,戰爭則可以在正式公布後再度出現。當然戰爭也可以一路不再出現,好像目前的「南、北韓」一樣。1953年的「朝鮮停戰協議」(Korean Armistice Agreement)簽署以後,理論上雙方因沒有正式簽署任何「和平協議」,仍然處於交戰狀態,但到目前尚未發生正式軍事衝突。
歷史上,另一著名的「停戰」協議乃是1918年的「康邊停戰協定」(Armistice of Compiegne),由「法蘭西」及「德意志」兩國代表在法國「巴黎」近郊簽署,於11月11日上午11時生效,標誌着「第一次世界大戰」之結束。但從社會心理學角度看,對此協定卻是「有人歡笑有人愁」。明顯地,被德軍佔領及受轟炸威脅的歐洲城市居民,當聽到這協定消息時非常興奮。據英國「帝國戰爭博物館」資料所記,「倫敦」的「大笨鐘」響個不停。但對參戰的雙方軍隊,卻因忽然停戰而感覺迷惘,有不知所措的反應。此外,更有無數人民,在這時候為在戰爭中死去的親屬哀傷,令停戰的氣氛蒙上了一層愁雲慘霧!由此可見,戰爭不單帶來即時的傷亡,也帶來更大更多的後遺症!
依基督教的教義,聖經新約的「耶穌」,由 神的兒子邊位人的樣式,在「橄欖山」上被釘十字架,爲人類的罪孽流血捨生,使人與上主和好,應該是歷史上最偉大的armistice !
麥基恩博士

